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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本地公积金提取代办(成都公积金代办提取业务)

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对于公积金,相信很多都有听说过,因为我们经常讨论单位待遇的时候,会提到五险一金,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如果不使用的话,会越积攒越多,很多人就会想到把账户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对于公积金,相信很多都有听说过,因为我们经常讨论单位待遇的时候,会提到五险一金,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如果不使用的话,会越积攒越多,很多人就会想到把账户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 成都公积金 可以选择代取吗?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1、其实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进行 代取公积金 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 提取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 的可在较后一次的还贷时提取。

3、 商业贷款 的可以提取两次,分别为 购房 时可以提取一次,较后还贷时还可以提取一次。

4、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 户籍 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5、各地方对于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可能会有补充或者增减,具体以地方的实际规定为准。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你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且遇到代取公积金的问题。有些地区规定不允许他人代取公积金,但是有些地方却允许代取,一般代他人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授权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手续较为复杂。

二、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人要根据规定准备相应的资料,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表》交给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单位的人力部门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材料及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清单。

3、本人只需要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核心指定的地址办理即可。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以及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问题,很多朋友认为住房公积金只有在还房贷的时候才能够用到,其实不是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由职工申请提取到个人的账户,只不过需要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要满足了条件,按照上述的提取流程,就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到个人账户了。

成都市哪里有代提公积金的

自己带上资料到骡马市去取,很方便,不用手续费,基本是当天到账。

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进行代取公积金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较后一次的还贷时提取。

商业贷款的可以提取两次,分别为购房时可以提取一次,较后还贷时还可以提取一次。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吗?怎么取?

可以。

一、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应提供当年民政部门颁发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四)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五)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

(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五、租房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身份证明材料:

(一)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四)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五)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六)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六、购买商品房提取: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扩展资料:

(一)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二)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四)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五)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

(六)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七)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5月4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斤级管理中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房提取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商品房提取

成都如何查询公积金,不知能代办提取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公积金提取代办:

提取公积金需在本市办理,如不能亲自办理,符合提取条件可委托配偶或他人代办。委托配偶代办时,提供结婚证。委托第三人代办时,提供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网上办结

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填报信息→系统审核→缴存入账,系统自动分配公积金到员工个人账户

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申报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柜台办结

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