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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典当行好注册么(成都哪里有典当行?正规典当行)

典当行营业执照好办吗

典当行办理营业执照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想开个典当行要怎么办?

现在注册典当行管理十分严格:

1、需先经国家商务部审批,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2、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

3、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4、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5、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1)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2)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3)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4)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5)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6、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1)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2)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3)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4)设置报警装置;

(5)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6)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扩展资料: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参考资料:典当_百度百科

典当管理办法_百度百科

典当行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典当行注册条件:

1、典当行必须有2个法人股,该法人企业必须成立满3年,每家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每家总营业额在1500万以上每年;

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eg:股权等)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00万元。

3、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  ;

2、典当业务要求:最低4名高管,其中一名必须是评估鉴定师,剩下3名必须在典当行业有3年从业经验,法人必须本科毕业,法人可不为高管;

3、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4、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典当行设立流程:

商委:20个工作日发放典当行经营许可证----公安部15个工作日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工商税务局10个工作日办理执照,办理时间一共3月左右。

扩展资料

典当行管理办法

第十条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典当行章程;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设立典当行,应当持批准文件和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典当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