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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合创业项目(农合营业执照都能干嘛?)

浦发村镇银行的现状

从2008年起,浦发银行开始在全国设立村镇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该行在全国设立的13家浦发村镇银行总资产已达到133亿元,超过8成的贷款投向涉农项目,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有力支持了所在地“三农”发展。

自2008 年底在四川绵竹设立第一家浦发村镇银行以来,截至2012年5月末,浦发银行已在全国设立了绵竹、溧阳、奉贤、巩义等13 家村镇银行共计16个营业网点。依托浦发银行的母体优势,四年来,浦发村镇银行迅速成长:截至2012年3月末,浦发村镇银行的总资产达到13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9.2亿元。在发放的全部贷款中,涉农贷款占比82%,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中小企业贷款占比也达到73%,支持“三农”和扶植农村中小企业成为浦发村镇银行的业务重点。

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方案成为浦发村镇银行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快速壮大的关键。成立至今,浦发村镇银行围绕地方农业及农村经济特色,创新推出了一系列金融产品和一揽子服务项目。

在上海,奉贤浦发村镇银行推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创新服务模式”项目,通过创新业务模式、风险评估模式和担保方式,整合资源解决农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难题。2011年,发放农合社贷款近100笔,为近60户村民累计提供一亿多元资金支持,在奉贤当地农合社贷款市场的占比接近40%,受到村民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认可。

除此之外,在山西,泽州浦发村镇银行推出了“浦惠农”、“浦惠民”、“浦惠企”等产品;在湖南,资兴浦发村镇银行开发了“银林通”、“银农通”、“银储通”、“创业通”等信贷产品;在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推出了“茶机按揭贷款”,帮助茶农走发展之路和效益之路;在重庆,巴南浦发村镇银行大力推广“公司+农户”模式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做大做强和支持农民增收致富,至2011年末已累计发放农业产业化贷款4440万元。

在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三农”的同时,各地浦发村镇银行也秉承浦发银行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传统,以捐资助学、关爱弱势群体、支持环境保护、普及金融知识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心公益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在2010第一财经金融峰会暨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上,浦发村镇银行获评年度最佳村镇银行。

浦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兴办村镇银行既是支持“三农”的责任之举,也是该行跨市场经营、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的战略布局,根据浦发村镇银行发展规划和监管部门批复,今、明两年,浦发银行计划再发起设立12家村镇银行,使全国浦发村镇银行的总数达到25家,进一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合营业执照都能干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这一制度改革意味着 企业注册 登记无需再由工商、质监、税务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只需领取加载统一社会 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改革后,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能,有效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老家的农合医疗可以在上海报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异地报销。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上海吴孟超医院农合可不可以报销

可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可以异地报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异地报销,其报销的比例会低很多、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参合地经办机构报销,户籍不在上海,也可以在上海报销,但能报销的比例会比定点医院低很多

交了农合没有卡住院怎么办

挂号就可以住院。

一、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拓展资料】;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二、异地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

三、怎么补缴

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交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中止享受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补缴所需材料和流程为:

新型农合医疗保险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同时的去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的方案,2017年的时候就是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通知要求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同时,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要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在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通知要求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此外,通知还提出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等要求。

17省实现全民医保人社统一管理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正式出台文件,对本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出规划部署,如期完成了国务院对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务要求。

以上8省从理顺体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体”整体考虑,对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进作出规划部署。一是明确提出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二是按照国务院文件“六统一”要求,对通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对明确整合工作任务分工以及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还对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出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兵团9省在国务院文件发布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以上17个省均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这充分说明地方党委政府对统一医保管理体制的高度共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刻认识。

从地方实践看,制度整合成效显著:一是群众普遍得实惠,改革获得感增强。各地在实践中采取“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特别是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与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二是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参保登记、基金征缴、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一体化管理服务,避免了重复投入、多头建设,减少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仅山东省整合就剔除重复参保250万人,当年节约财政重复补助资金8亿多元。三是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各地注重发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规律,促进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激励制约,为三医联动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

中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无业城镇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国务院解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一、为什么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进展如何?实施效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采取“一制多档、筹资与待遇相衔接”的方式逐步过渡,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实行一体化经办服务。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总体来看,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当前,中央决定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四、全面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如何把握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是从政策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机制、提升服务”。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实行“六统一”;突出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经办机构,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突出提升服务效能,实现逐步过渡和平稳并轨,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制度衔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四是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坚持管办分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五、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过程中如何实行“六统一”?

从政策入手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重点是要整合其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对原有两项制度差异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六统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就业人口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允许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改善筹资分担结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妥善处理整合前后特殊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四要统一医保目录。各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实行动态准入退出。对社会办医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

六要统一基金管理。执行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外部监督制度,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基金结余,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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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家解答农民工返乡创业办养殖合作社需具备什么条件,有什么具体政策支持。

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成员;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扶持政策一、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三、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优惠政策1、合作社销售成员的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税抵扣;

3、每年国家都会下拨一部分资金对合作业进行帮扶,这些钱是不用还的;

4、国家可以根据你合作社的性质、特点、规模等支持一部分无息贷款,一般情况可以使用3年,无息贷款使用时是先垫付贷款利息,然后凭还款票据再到财政局报帐。

5、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

6、合作社与成员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

7、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对于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给予倾斜。农村信用社将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合理安排资金,对规范经营、符合贷款条件、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8、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能力。鼓励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出口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当地市外经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积极拓展国外市场。

9、适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各项支农资金包括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生产与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测土配方施肥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专项资金,将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10、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畜牧、水生动物配种和疾病项目防治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1、合作社成了当地龙头企业后,由当地地税局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12、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13、对于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用电给予相当程度的优惠。

14、农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在合社工作,工资、待遇、评职称、工龄等与在岗农技人员一样计算,同时可以参加社保、医保。

15、可免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16、免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7、合作社的农产品运输,可享受“绿色通道”,不收过路费。

18、合作社在购买农业机械设备时,可享受各种机械设备直补金额。

以上资料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农合网》、《农业网》、《百度文库》等,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