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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特殊学校招生考试-成都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条件

成都参加高考条件?

⑴ 我小孩是外地重庆户口,目前在成都读初三,想继续在成都读完高中并在成都参加高考,户口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最好的办法是把你孩子的户口移到重庆。根据规定,户口落户的底二年就能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

⑵ 成都异地高考。

按现在教育部门的要求,必须够六年,而且得有证明,要不就得回原籍参加高考。

全国都一样,就是为了限制高考移民的。前年吧,去海南高考的较多,在就是山东省的去外省考。各地区教育部门查的都很严格。你的时间也够了,只要你现在所在地给你注册了初中和高中的学籍,你就可以是现在的地区参加中高考。 最好的 办法就是把你妹妹的户口转到成都。

⑶ 异地户口转入成都户口几年以上可参加成都市高考

一般的省(包括四川)都是户籍3年+学籍三年。如果你初中弄好户口,到时两个条件都会满足,对你在成都参加高考没有影响。

⑷ 在成都异地参加高考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在外省,在本地参加高考,一般都是要求考生在当地就读高中三年,父母在当地工作并购买了社保三年以上,每个地方政策可能有差异,注意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符合条件,提供相关证明即可。

⑸ 四川高考社会考生参加条件

只要是高中毕业证,以社会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放心去考吧。

⑹ 四川成都社会青年参加高考的条件有哪些呢需不需要高中毕业证高中结业证可以吗

没有学籍,那是没有高中文凭还是什么文凭都没有。如果说上过高中,可还内是没有毕容业,没有领取毕业证,也是可以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证书是有些大学录取要求的,也有些大学时直接交钱进去读的,参加高考需要相关的一些证件,你可以在有关的学校咨询

⑺ 在四川异地高考需要条件

“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⑻ 户口不在成都,但孩子在成都读高中,能在成都直接参加高考吗

不可以,高考要抄回户籍地参加考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的通知》中对2014年高考报名办法作了如下规定: 我省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生以及其他各类单独考试考生)均须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主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根据您来信反映的情况,按照现行规定,重庆籍考生若想在就读地成都参加高考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考生父母在成都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考生具有成都就读中学高中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并符合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 以上均为对2014年四川省高考报名相关规定的说明。

⑼ 在成都高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比如我 没在学校读过小学 初中 高中什么的 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在成都高考呢

参加不了,要是成人高考都需要高中毕业证,要是从小学开始一个毕业证都没有,就别想考了,找工作好好干活吧

⑽ 外地学生到成都上高中有什么要求和须知

主要有以下四个途径:

(1)参加成都中考

参加成都中考,是入读成都公立、私立高中的最主要的途径,但参加成都中考有一定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请读完全文就知道了。

(2)参加自主招生

每年石室文庙(四中本部)、七中林荫(七中本部)、树德宁夏(九中本部)、师大附中、川大附中(12中)、成都铁中等学校设有自主招生考试,成都中心城区以外的初三学生,尤其是成都以外的外地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这也是外地生入读成都公立高中的最直接的途径,但参加的自主招生的大多数考生本身也是尖子生,这意味着竞争压力会更大。

考试科目一般是数学、英语和物理,题目难度一般会比成都中考要稍微难一点,更严峻的是2016年成都拥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基本都收紧了自主招生的名额,由以往的2个班缩减为1个班。另据家长透露,被录入的考生,一边会分入各校的重点班。

温馨提示:另外,成绩优秀的成都郊县生尽量去试着去参加自主招生,万一提前录取就可以不用参加中考了。如果有需要,还可以去参加绵阳或郊县重点中学的自主招生考试。有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打算的学生,建议多去找找这些学校自主招生真题,对照当年分数线检测、提高自己实力。

(3)本校直升

该途径适用于有高中部能直升的成都中学学校的本校初中生,一般以成都私立学校为主,而且直升原则上不需要参加中考,减少了一些升学压力,但学校还是会通过各种方式来考核谁具有资格直升,比如平时成绩、直升考试成绩等,所以成绩好的学生更容易得到学校的直升资格。有的学校也会要求已经获得直升的本校学生去参加中考,来提高本校的中考出口成绩。

(4)指标到校/签约

得到指标指标到校生和签约生资格的学生,虽不能免去参加成都中考,但却有被某所学校降分录取的福利(一般降10分)。

多数成都重点高中(比如四七九)一般都会分配指标到校生名额给成都多个地区的初中学校,只是名额不算多,所以成绩的要求普遍较高。还有个好处是如果中考成绩并未达到学校的要求,那么你依旧是根据中考成绩正常进行志愿填报。

锦江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5]7号)规定):请您在5月法定工作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除申请学一年级入学外,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关于孩子就读高中,根据《成都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成招考委[2015]8号文件)规定:报考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含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经批准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本市中心城区;正住户口不在成都市、但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成都市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如需在成都市升学,可以填报公办普通高中(限调节性计划)、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拓展资料:

树德中学:成都树德中学(成都市第九中学)是四川省成都市的一所知名中学。学校由时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九军副军长孙震创办于1929年,以“忠、勇、勤”为校箴,以“树德树人”为办学宗旨并因此而得名。新中国成立之后,学校由人民 *** 接管并更名为成都市第九中学,1989年恢复树德中学校名。学校是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四川省首批省级重点中学、首批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校风示范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校、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重点中学、全国篮球高水平试点校。

石室中学:成都石室中学(成都市第四中学),也被称做“文翁石室”,是一所省一级范性公办高级完全中学。学校学风卓荦,人才辈出,先后被评为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首批“校风示范校”、首批“艺术特色学校”、首批“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四川省第五届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单位、体育达标先进集体,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在国际上也具有一定影响。

四川师大附中: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一所具有近60年办学历史的纯公办学校,简称“四川师大附中”或“川附”,是四川省首批重点中学。2013年12月23日,四川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川师附中成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为高、初中两部,占地130余亩。高中部坐落在风景优美的狮子山麓,紧邻书香四溢的四川师范大学,现有44个教学班,学生近2500余人。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面积近50000平方米,多媒体室、语音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设施设备一流、功能齐全,有20余万册馆藏图书。

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设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作为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全国著名外语学校、全国外语学校联合会会员、全国外语特色学校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校,也是四川省创办最早、规模最大、质量最高2所外国语学校之一(另为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创办于1963年(原名成都四十八中),1993年开始招收外语班,1996年更名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2002年改为民办公助。

川大附中——成都十二中:川大附中(成都市第十二中学)作为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全额拨款副县级公办完全中学,1908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2003年9月1日,成都二十九中并入。为了适应成都均衡教育发展需要,2006年6月27日,正式剥离成都市教育局,移交武侯区教育局管理。2008年5月4日,成都五十中并入。四川大学附属中学坚持“以德育为首位,以教学为中心,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心理教育为基础”办学思想,树立“既对学生现在成长负责,更对未来发展负责办学理念,办学业绩突出,办学效益显著。2013年12月23日,四川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川大附中成为“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列五中学——(双林):近百年来,学校名师荟萃,人才辈出。校友中有原 *** 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谭绍文,现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周炳琨,前四川省副省长李筱亭,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中国男演员、歌手李易峰。几十年来,学校为清华、北大等全国一流大学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

西南交大附中:西南交大附中是直属西南交大的全日制完全中学,是一所有60年历史的四川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校风示范校。学校现有31个教学班,在校生1700人余人,教职工105人,专职教师92人,其中特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37人,学科带头人4名,获市、区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11名,硕士毕业及在读硕士生6名,本科以上学历占84.1%。教师中有8人次获国家级表彰,223人次获省、地、市级表彰。

资料链接:

成都市十佳中学_网络

青羊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盲生部主要招收成都市户籍、符合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策的适龄视力障碍学生。

2. 学生需具有残疾人证或区(县)级以上医院眼病诊断及视力测试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3.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无自伤、攻击他人、暴力等倾向及其他破坏性行为,生活能够自理。

4. 视障学生小学入学年龄一般为8—10周岁,初中入学不超过16周岁,普通高中入学不超过22周岁。

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每个地区的就读条件都有细微的差别,但是一般来说带上智力的评估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可以。特殊教育学校的入学及学籍管理: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校实行秋季始业。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学生的身心康复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要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特殊教育学校要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提高学生保护和合理使用自身残存功能的能力;适时、适度地进行青春期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活动课程和课外活动的指导,做到内容落实、指导教师落实、活动场地落实;要与普通学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和学生家庭联系,组织开展有益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特殊教育学校要在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尤其要重视教学过程的评价。学校不得仅以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工作学校每学年要对学生德、智、体和身心缺陷康复等方面进行1-2次评价,毕业时要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报告要收入学生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南宁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公布 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

4月2日,南宁市教育局公布了《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保持稳定,便民服务措施更多。根据通知,今年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继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坚决整治民办学校通过各类测试“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全文内容如下: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全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3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一)夯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履行义务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职责,主动承担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快学校规划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统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全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原则上按属地归入所在城区、开发区统一管理,市区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暂由市、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

(二)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统一排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责任,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持续巩固“双清零”工作成果。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招生入学组织管理。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研判学位供需情况做好学位预测。要提前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指导所辖学校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稳定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与公安户籍、住建、自然资源、乡镇、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多部门联合审核验证,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信息比对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并做好信息核验和科学排序。

(四)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要比上一年度有所下降,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二、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

(五)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地段划片)方式。招生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稳妥实施。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六)科学制定生源入学排序规则。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就近安排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对口公办小学或初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生源实际情况细化不同类别入学群体排序规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生源排序和调配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七)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随迁子女过于集中而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科学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排序规则,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且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时应优先排序。公办学校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应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随迁子女入学排序规则进一步细化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八)继续实施市区初中地段生政策。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本地户籍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户籍,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拥有本地户籍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各有关初中学校要做好初中地段生报名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以便准确掌握地段生连续三年在校就读情况。

三、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

(九)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要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订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生源数量、学校布局、办学行为等因素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后,正式下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十)依法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范围内招生;各城区、开发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和市级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及自治区高校举办和管理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在东盟经开区辖区内办学,由东盟经开区或市级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东盟经开区及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

(十一)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方式。2021年,继续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和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原则上限报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设定限制性报名条件。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统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招生入学电子平台受理报名。

(十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开发或推荐,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要使用市教育局开发或推荐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每个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电脑随机录取过程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十三)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原则。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后,可在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或单位)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录取。

四、统筹特殊类型和特殊群体招生

(十四)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民族班纳入县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统一管理,民族班招生应当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接受壮汉双语教育的学生倾斜,严禁以民族班名义跨地域“掐尖”招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办法,细化招生入学操作程序,规范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工作。

(十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创造条件安排中、重度残疾儿童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五、强化招生入学工作监管

(十六)加大招生督导问责力度。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区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还要视情况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十七)营造招生入学良好氛围。各县区、开发区教育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通知、实施细则),于2021年6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成都中考政策

成都中考政策如下: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正式通知,明确3月10日成都市中考报名正式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对象为三类:成都市各初中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拟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成都中考的非成都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在成都市以外就读、要回成都市升学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拟于2023年升入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本市户籍往届生。

需注意的是,学籍、户籍都在成都市的应届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各项考试。其中,学籍、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考生,在报名时自主选择、确定升学区域(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或户籍所在招生区域)。

学籍在成都市、户籍不在成都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若考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确需在成都市参加中考的,需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各项考试,按成都市招生政策规定升学。

此次通知特意明确了三类特殊考生如何参与报名。

一是申请享受市民待遇考生。在成都市各初中学校就读、根据政策可享受本地户籍待遇的非本地户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

未在成都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若根据政策可享受成都市的本地户籍待遇,考生在中考报名时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享受本地户籍待遇的区(市)县招考机构,经资格审查(复核)后,办理报名手续。因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后,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是残疾考生。报名参加成都市中考的残疾考生按要求可以申请使用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携带助听器和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适当延长考试时间等合理便利。

三是报名结束后申请更改户籍、升学区域考生。

报名结束后户口迁入本招生区域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应及时持本人迁入后的户口簿到区(市)县招考机构申请更改报名信息(包括户籍、考生类别等)。

并自更改之日起按新户籍落实各类招生政策(已错过的政策不追补),各区(市)县招考机构受理户籍更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17:00,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