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蜀都红十字学校管理制度-四川红十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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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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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红十字会工作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红十字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律法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四条 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公民,可以自愿加入红十字会成为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团体通过申请可以成为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
鼓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
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保障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第六条 省红十字会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发展同国外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和台湾地区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的协作。
市(州)、县(市、区)红十字会在省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相关交流与合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为红十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志愿者、捐赠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组 织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依法按行政区域建立红十字会,设立独立账户,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理事会、监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十条 理事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聘请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常务副会长担任本级红十字会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同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第十一条 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组成,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由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
监事会依法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及其他组织积极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接受同意其建立的红十字会指导。第三章 职 责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参与基层治理,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展会员、志愿者,动员其他热心红十字事业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援、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以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加强红十字社区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博爱学校、红十字博爱卫生院(站)等建设,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
红十字会师资管理制度
红十字会各项规章制度
会议制度
一、每2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参加对象:会员代表。
二、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根据需要选举会长,增补、更换理事;制定工作规划;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参加对象:全体理事成员。
三、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总结经验;参加对象:常务理事。
会员登记制度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单位红十字会审批
三、报上级红十字会备案
四、进行必要的相关知识培训
五、举行入会宣誓仪式
六、登记造册,发给会员证
七、按时收缴会费
八、及时给予办理会员转会手续
会费管理制度
一、根据《厦门市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并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
二、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收缴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个人会费的20%缴纳上一级红十字会,80%留本级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会费全数上缴上级红十字会。
三、个人会员的会费标准:成人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10元;青少年会员年度会费一般为2元。
四、团体会员的会费标准按《厦门市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上交上一级红十字会。
五、个人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并视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六、个人会员会费由个人负担。团体会员会费,从单位管理费或自有资金中开支。
七、会费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八、会费使用须经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集体研究决定。
九、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十、主动接受上级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
学习培训制度
一、每届理事会的理事在任期内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红十字运动的知识学习和培训。
二、新会员入会时必须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三、具体负责红十字会工作的秘书长或专干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学习和培训。
四、学校的救护组织成员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五、学校要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者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六、学生每学年应接受不少于10个小时的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培养自救互救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学习和培训,达到了解红十字会的性质,增强自我保护和关心他人、关爱生命意识的目的。
社会服务制度
一、学校红十字会积极发动会员参与社会服务活动,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二、广泛宣传参与社会服务活动的目地、意义,培养学生会员树立乐于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使会员自觉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要有针对性,可以结合各种纪念日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
四、组织活动要严密,要有计划有部署有小结,保证效果。
档案管理制度
一、红十字工作的各种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及时按时间顺序保存并分类归案,指定专人负责。
二、档案的借阅、使用应登记。
三、要有专用的档案柜,要防火、防潮、防虫蛀。
四、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宣传制度
一、学校红十字会应广泛宣传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二、每年至少一次对全体会员进行知识宣传,让每个会员对红十字运动有初步的了解。
三、利用国旗下讲话、小广播、宣传栏、板报、卫生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预防、远离毒品、远离烟草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学校要有专门的红十字知识宣传栏,每月出一期宣传报。
五、积极向市红十字会投稿,每学期不少于二篇。
评优制度
一、学校红十字会要结合学校每年的总结进行一次评优活动。
二、个人一次捐款超过500元者,应报上级红十字会进行表彰。
三、班级红十字活动搞得好,有特色,成效突出的可评为先进小组。
四、对红十字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各项红十字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可评为先进工作者。
五、理事会健全、领导重视、工作主动、红十字活动气氛浓,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要求的可推荐上报评选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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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都卫校简单介绍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原四川红十字卫生学校)是经省卫生厅允许设定,成都市教育局批准,并经四川省教育厅允许备案,四川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环境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组建了一支优秀的老师团队,致力于以护理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教学各个环节质量监控,实行学年学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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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都卫校是公办学校吗
四川蜀都卫校是民办学校,大家跟随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四川蜀都卫校是公办吗
川蜀都卫生学校(原四川红十字卫生学校)是经四川省卫生厅同意设置、成都市教育局批准,并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备案,四川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中等卫生职业学校。
四川蜀都卫校简介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原四川红十字卫生学校)是经四川省卫生厅同意设置、成都市教育局批准,并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备案,四川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颁发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师资团队
学校组建了一支优秀的老师团队,致力于以护理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教学各个环节质量监控,实行学年学分制。学校创造条件,鼓励学生主修中专学历的同时辅修自考大学专科和本科,学校与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学生在校期间符合条件可报读四川大学自学考试专科、本科、经考试合格,毕业时在获得中专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大学专科、本科的毕业证书。学校建立了稳定的实训和临床实习基地,充分保障了教学质量。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4-06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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