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校博士招生简章-成都大学博士招聘
- 每日更新
- 2023-04-03
- 32
2022成都光电技术研究院博士考试初试时间
2022年博士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0日-4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2年4月20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2年4月28日-5月15日。
2022年考博初试时间:2022年3月至4月,大部分博士生招生院校是3月第二个周末进行考博初试,之后的半个月时间内初试分数线查询。
2022年考博复试时间:2022年3月至5月,有的学校考博初试结束后就进行考博复试,有的学校考博初试结束1个月后进行。因各博士研究生招生院校都是各自安排考博时间,所以考博考生们要密切关注招生院校发布的考博招生简章以及考博初试、考博复试通知。
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医学院(Chengdu Medical College)办学校址: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研究生培养校址);天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毗邻新都校区。
第三条 2022年本校招收基础医学、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学术研究为导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培养。研究生毕业时,应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本校第一附属医院,以及成都医学院临床专硕研究生协同(联合)培养基地进行。
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和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合作导师的双导师制。研究生就读期间,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在协同(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和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培养。
第四条 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本校相关硕士学位授予要求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书院校名称成都医学院,签章为成都医学院。
第五条 本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选拔优秀考生。
第六条 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本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2年研究生招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督查研究生招录工作全过程,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电话028-62739076。
学校将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者,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解释招生政策、申请招生计划,制发招生章程。组织培养学院进行招生宣传,建立畅通的招生咨询渠道。组织研究生招生学院,按程序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负责按程序、质量标准和招生原则进行研究生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招生学院成立本单位 研究生复试 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报研招办备案),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责任人的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指导教师5人以上组成)。复试小组在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相关政策
第九条 2022年本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11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4名、接收“推免计划”23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作适当调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第十条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并与本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校不承担责任。录取的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本校。
第十一条 学习地址。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学位课程、毕业等阶段在本校新都校区完成。临床专硕研究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毕业学位论文,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和应用心理专硕研究生的实践培养(学位论文由双导师商定完成地点),均在本校专硕协同(联合)基地完成。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本校新都校区完成培养为主。
第十二条 奖助、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等。现行政策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一次性奖励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总人数40%左右的比例奖励(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研究生校级奖励,设置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等四类奖项。本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并有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根据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我校基础医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心理专业为7200元/年.生,住宿费等其他收费项目以当年本校公示收费标准收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仅药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与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100104病理与病理生理学01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发病机制仅限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不接收专升本考生)。
2.临床专硕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含各方向)专业并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仅接受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入学前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规培不能注册及不能录取、入学、毕业等后果自负。
3.药学专硕研究生招收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临床药学方向仅限于本(专)科阶段为临床药学、药学或药物制剂专业的考生。
4.医学技术学术学位研究生招收医学类、工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等)、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等)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5.护理专硕研究生招收护理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要求复试前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6.公共卫生、应用心理专业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7.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第五章 报考流程
第十五条 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登陆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在网上报名。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2年我校药学(04、05方向)、公共卫生和应用心理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专业(方向)详见《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六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 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七条 报考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1年10月23日前向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邮箱:cdyxyyzb@126.com),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在线验证报告提交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cdyxyyzb@126.com)。
第六章 考试
第十八条 初试。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十九条 复试。本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及程序,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等,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第二十一条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确认。本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及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拟录取结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八章 报到
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按本校照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报考资格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完整信息,通过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纸质印刷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任何节选内容不视为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28-62739178
邮 箱:cdyxyyzb@126.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23室)
邮 编:610500
研究生院网站:
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申请录用通知可以吗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特别是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完善中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我校将在2022年开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领域及专业
我校2022年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为:085700资源与环境。采取“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方式。
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请详见: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份应由报考导师出具)。
(三)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二)中列出的要求;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博士入学报到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4.境外学历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能报考。
5.年龄在入学当年的9月1日前不超过40周岁。
6.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能够以英语为工具,熟练地开展本专业的研究并能进行专业的学术交流。
7.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承担或作为骨干实际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工程类科研课题(须提供相应证明,上述项目和课题应与报考类别相关)。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二)中列出的要求;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4.境外学历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能报考。
5.年龄在入学当年的9月1日前不超过45周岁,并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历。
6.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够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本专业的研究。
7.具备较为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承担或者作为骨干实际参与过国家或行业的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地方重点建设工程等项目(上述项目均须提供相应证明)。博士学位攻读期间应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
四、报名程序
(一)考生应主动与报考导师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二)网上报名
1.考生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报考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同时缴纳报名费180元。初次登录需要实名注册,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2.考生网上报名需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3.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20日。
五、材料寄送要求及说明
(一)材料清单及相关说明请见附件,按顺序整理成册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报名考试费及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所有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整理成册。
(四)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信息填写错误,不符合要求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材料不全者将不予以受理。
(五)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在报名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交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部分考生存在多条报名数据,只能选择其中一条报名数据进行确认,确认需另附“报名信息确认情况说明”,且随提交材料一并邮寄至招生学院!
(七)请考生于5月25日前通过邮政EMS邮寄/送达材料至各博士招生学院。(注意:5月25日(该时间为材料收到时间)前未将材料寄到者,视为放弃参加材料评议,无法参加后续考试环节。邮件封面请考生备注“XX学院-姓名-工程博士报名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应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相关教育背景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往届考生毕业信息务必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上的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学位信息务必按照学位证上的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应届考生务必按照学信网上的信息准确完整填写;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填写教育部认证证书上的数字编号即可,无需填写中文和符号。
(四)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人事档案须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录取阶段需要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此表无需打印填写。
(六)“接收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2年7月发放,请填写届时能接收录取通知书的有效地址。
(七)“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有效电话,保持电话畅通,不轻易变更。若因无法联系本人影响后续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学院 联系人 电话(区号028) 办公地点 学院网址
地球科学学院 孙老师 84078807 南翼楼209A
能源学院 李老师 84079208 综合楼426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查老师 84078874 理化楼213
地球物理学院 陈老师 84078943 北翼楼5408
核技术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杨老师 84078771 六教C1102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廖老师 84079525 选冶楼210
沉积地质研究院 蒋老师 84078992 综合楼213
生态环境学院 罗老师 84079611 生态楼21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2日
----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4-03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liuninggang.cn/article/35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