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婴儿户口代办 成都给婴儿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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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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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哪里办理新生儿户口
一、成都新生儿上户办理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地址:顺城大街391号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慈寺路48号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文武路1号4楼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交大路178号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弯便民路6号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北泉路777号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育英路788号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柳城南江路116号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崇阳镇金盆地大道(崇州市公安局侧)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洪江路三段65号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五津镇镇西街43号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郫都公安办证中心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596号
成都市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市新生儿上 户口 需要哪些流程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市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流程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户口流程 1、先到您办理《成都市符合 法律法规 生育 通知单》的所在社区进行人口统计并在《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上盖章,然后再到社区所在的街道 办事 处进行盖章。 2、将盖好章的《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 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的 结婚证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全部复印一份。(其中 身份证 要双面复印,户口簿的第一页及父母的那页需要复印) 3、带上这些证件及复印件到您附近的派出所直接办理。注意事项:户口簿, 结婚 证,身份证一定要父母双方的都带。《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一定要先去社区,再到街道。 二、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 计划生育 办公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1.签发机构:出生地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成都市由各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签发, 高新区 、 天府新区 由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母子办签发。2.签发资料: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关系声明、出生地街道或乡镇政府证明、亲自鉴定材料(母子和父子)如父亲身份信息缺失,需另外提供母亲书面申明材料。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市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流程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 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户口办理新生儿怎么个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步骤2:准备材料步骤3:现场办理;电话查询: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8-6838288。《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在哪里办
1、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地址:顺城大街391号2、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大慈寺路48号3、青羊公安办证中心地址:文武路1号4楼4、金牛公安办证中心地址:交大路178号5、武侯公安办证中心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6、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7、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8、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大弯便民路6号10、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北泉路777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31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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