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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哪里有代办住房公积金 成都哪里有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成都提取公积金在什么位置

1、城中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电话:028-86279227

2、城南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1楼

电话:028-85324726

3、城北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

电话:028-86436775

4、城东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群众惠民服务中心北侧一、二楼

电话:028-84350774

5、城西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

电话:028-64064608

6、龙泉管理部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东路1146号4楼

电话:028-84854180

7、青白江管理部

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28-83611321

8、新都管理部

地址:新都区育英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四楼

电话:028-83995136

9、温江管理部

地址:温江区东大街1号

电话:028-82728061

10、双流管理部

地址:双流区东升镇顺城街27号

电话:028-85815585

11、简阳管理部

地址:简阳市沱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28-27028993

12、都江堰管理部

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15号2楼

电话:028-87290123

13、彭州管理部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新康路113号

电话:028-83885794

14、邛崃管理部

地址:邛崃市东街109号

电话:028-88764330

15、崇州管理部

地址:崇州市蜀州南路58号

电话:028-82313871

16、郫县管理部

地址:郫筒镇东大街65号工行3楼

电话:028-87864707

17、金堂管理部

地址:金堂县赵镇金中路27号

电话:028-84997702

18、大邑管理部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西街建行大楼5楼

电话:028-88296912

19、蒲江管理部

地址:蒲江县鹤山镇鹤山北路3号建设银行二楼

电话:028-88554268

20、新津管理部

地址:新津县五津北路1号

电话:028-82523108

扩展资料: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为9:00-17:00;

窗口安排:

1.城中、城南、城北、城西、城东、龙泉、温江、郫都、双流、新都、简阳11个服务网点(管理部)开展周六全天延时服务。

2.窗口日均业务量较小的青白江、金堂、新津、都江堰、蒲江、邛崃、大邑、崇州、彭州9个服务网点(管理部)开展周六延时预约服务。

3.因受外部信息开放时间限制的事项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时间

成都住房公积金办理地址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

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哪里

法律分析:成都市的公积金中心在城中服务大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一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成都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查询成都公积金查询中心。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现的,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便提取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只有当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离休、退休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出境定居的;或需提取同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职工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单位需要予以核实,并且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拿到提取证明后才可向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满足条件被准予提取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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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经理:1360-822-2380

QQ:184-839-8865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广场8号

公司网址:

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

3-5个工作日下款

四川地区均可办理

成都市哪里有代提公积金的

自己带上资料到骡马市去取,很方便,不用手续费,基本是当天到账。

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进行代取公积金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较后一次的还贷时提取。

商业贷款的可以提取两次,分别为购房时可以提取一次,较后还贷时还可以提取一次。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