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办购房资格有效么 成都购房资格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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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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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置业顾问帮客户解决购房资格违法吗
违法
成都市住建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复,成都市住建局特别提示您: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您在购房过程中要提高防诈意识,凡收到陌生人的短信、微信、微博、公众号,称可通过内部关系运作获取公租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的信息,或称可通过变更社保、户籍获得购房资格、提高摇号顺位的信息,均是涉嫌犯罪的诈骗信息,切忌向陌生人支付任何费用,谨防上当。若遭遇诈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社保、金融、房产中介的,请同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
在成都购买商品住房须符合以下规定:有成都户口2年或以上,可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有成都单位社保连续缴纳2年或以上,且稳定就业,可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落户不满2年,有成都单位社保连续缴纳12月,且稳定就业,可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
成都外地人没有购房资格合同效力
外地人无购房资格不会影响合同效力。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无购房资格并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第四条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也并非效力性规定,违反该规定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代持”购房、“帮助”无资格购房?成都出警示了
5月6日,成都市住建局、四川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的商品房交易行为作出警示。
近期,有媒体报道个别不法中介能够“帮助”无资格的购房人取得购房资格、假借他人名义“代持”购房、挪用经营贷或消费贷资金购房等现象,给购房群众带来风险和隐患,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为此,成都市住建局、四川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等三部门联合就商品房交易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购买商品住房时,请不要轻易相信“帮助搞定购房资格、进行合同更名转让”等不实信息,政策规定严禁期房买卖,您购买的商品房在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前禁止转让或以更名方式变相转让。
二、调控政策期间若无资格购买商品住房,请不要借用他人资格和名字“代持”您出资购买的商品住房,这种方式购买的商品住房在办理不动产证时将登记为他人所有,现有政策规定不动产登记满3年后方可转让,相关热点楼盘不动产登记满5年后才能转让。期间若发生物权争议,可能会受到他人信用变化、债权债务及婚姻家庭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您的相关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三、需贷款购买商品住宅的,不要轻信个别不法中介以“低利率、放款快、免担保”为噱头诱导购房者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形式套取银行资金购房。若违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为自己或他人提供购房款,银行将视为违约行为提前收回贷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将对违规问题依法严格问责并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规挪用经营性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四、房屋属于个人及家庭重大资产,购买时一定要深入了解房地产和金融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调控政策,善于识别交易中的各种套路和虚假信息,防止上当受骗,资金受损。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或金融秩序的,应向属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投诉;若遭遇消费欺诈或“黑中介”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成都住建局打击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行为
9月8日,据成都市住建局官方微信消息,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上出现利用成都市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宣传代购内部福利房或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从中收取高额费用的虚假信息,成都市住建局提醒并进行声明,希望申请人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谣言。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的住房。其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无需缴交其他任何费用。若符合人才安居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统一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
成都市住建局表示,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具备代办、代购人才公寓的从业资格,不得以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为由从中非法收取“服务费”“代办费”“茶水费”“渠道费”“更名费”等任何费用,对存在虚假承诺、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变更购房人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同时,人才安居资格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外地人想在成都买房,以公司名义社保代缴可行吗?
外地人以公司名义社保代缴是可以的。不过,对于外地人想要在成都买房不能只看公司名义社保代缴,更多在购房时还需要审查稳定就业证明。如果审查通过就可以。如果没有稳定就业证明,虽然有单位社保代缴,却不一定能买房成功。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想要获得买房资格的话,最好还要提供稳定工作证明,以工作单位缴纳社保这样可以买房更稳定。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外地到成都工作者来说,虽然可以选择自己个人灵活缴纳社保。但也因为个人灵活缴纳社保,不能核实成都工作的稳定性,所以也是不满足购房条件的。而选择公司名义社保代缴,也需要满足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大家都知道,现在成都发展很快速,许多外地户口人员来到成都发展后都会想着在成都买房。但因户口不是成都的,这样在买房过程中也会遇到不少问题。其中社保就是一个。许多外地人因是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他们在购房上遇到问题往往是就业不稳定问题。所以外地人想要到成都买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房者提供成都市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者纳税证明;2、出示合法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4、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房款能力。另外,外地人在成都买房需要根据外地人成都买房政策,具体需要根据成都市房产局出示相关通知。
总得来说,外地人想要在成都买房是可以的。但需要按照一定买房条件,其中社保是一个条件。若是买房子本身在成都有稳定工作,每月都有缴纳税款同时也缴纳社保,还能提供稳定还款证明,那么是可以如愿买房的。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29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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