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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做房公积取现代办 成都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2021

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对于公积金,相信很多都有听说过,因为我们经常讨论单位待遇的时候,会提到五险一金,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如果不使用的话,会越积攒越多,很多人就会想到把账户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对于公积金,相信很多都有听说过,因为我们经常讨论单位待遇的时候,会提到五险一金,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如果不使用的话,会越积攒越多,很多人就会想到把账户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 成都公积金 可以选择代取吗?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1、其实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进行 代取公积金 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 提取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 的可在较后一次的还贷时提取。

3、 商业贷款 的可以提取两次,分别为 购房 时可以提取一次,较后还贷时还可以提取一次。

4、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 户籍 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5、各地方对于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可能会有补充或者增减,具体以地方的实际规定为准。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你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且遇到代取公积金的问题。有些地区规定不允许他人代取公积金,但是有些地方却允许代取,一般代他人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授权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手续较为复杂。

二、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人要根据规定准备相应的资料,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表》交给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单位的人力部门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材料及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清单。

3、本人只需要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核心指定的地址办理即可。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以及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问题,很多朋友认为住房公积金只有在还房贷的时候才能够用到,其实不是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由职工申请提取到个人的账户,只不过需要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要满足了条件,按照上述的提取流程,就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到个人账户了。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我们在准备买房之前一般都会看看相关的公积金政策来尽量缓解自己的住房压力。我们只要满足条件,准备好需要的条件就能提取公积金了。下面来看看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1

公积金提取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提取情形相应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

2、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

4、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

(二)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住房:

a、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

b、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

c、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3、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专用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建造自住住房: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6、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支付大修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8、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还贷明细(提前偿还需提供贷还款清偿凭证)。

9、租房提取:

a、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b、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c、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承租商品住房,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d、其它法律规定文件。

10、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11、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12、离、退休: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4、城镇低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5、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户籍注销证明。

1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权/受遗赠权公证书。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2

成都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时间越长贷的越多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成都首套房贷款购房政策

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近日正式下发了“《四川省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也是该秘书处今年下发的第一份通知。通知称,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协调指导下,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19位核心成员协商一致,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成都主城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统一降至25%,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降至20%。同时,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成都主城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5%降至35%,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在上述约定标准之上,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部分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秘书处的文件他们已收到,将严格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3

成都公积金提取要几个工作日?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下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三十四条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原因。简单来说,就是成都公积金提取要3个工作日。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情形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情形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情形3:租房自住的;

情形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情形1:离休、退休的;

情形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情形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情形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情形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提取要怎么办?哪些流程

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③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二)身份证明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③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办,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职工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结婚证);

④应出示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无公积金联名卡应提供提取人储蓄账户存折(卡)。

(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①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

②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

(四)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税务机关出具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

(五)提取人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六)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七)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需核查相关事项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原因。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八)相关提示

①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职工家庭中符合提取申请的职工应按规定,在提取申请当月到公积金中心或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业务(含产权共有人)。当年已按规定审批办结的提取申请,审批内容不做更改。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④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⑤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⑥无联名卡职工需出具单位签字盖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中心网站下载),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九)住房公积金划转

①联名卡职工(含网上营业厅单位的非联名卡职工):

职工办理审批手续后,将审批表的第三联交回单位,中心在审核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个人联名卡或职工个人储蓄账户内;

②非联名卡职工(非网厅缴存单位):

职工办理审批手续后,应及时将审批表(共三联)交回单位并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持中心审批表(共三联)、转账支票到汇缴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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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经理:1360-822-2380

QQ:184-839-8865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广场8号

公司网址:

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

3-5个工作日下款

四川地区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