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代办工商注册(温江注册公司代办)
- 公司注册
- 2023-01-10
- 66
成都去代办内资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
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公司章程;
⑷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⑸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⑹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⑻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⑷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成都注册公司哪里可以办理
法律分析:注册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侯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 联系电话:028-85588955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牛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49号附6号 联系电话:028-87652170 成都青羊区工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鼓楼北三街1号 联系电话:028-86618909 成都锦江区工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均隆街7号 联系电话:02884441602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都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环路五巷33号 联系电话:028-83010239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江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63号 联系电话:028-82723087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白江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2号 联系电话:028-83302356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华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96 联系电话:028-68919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成都温江注册公司有些什么流程?
如今随着成都温江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家选择在温江这个城市注册公司。在这里,我想问问你,你知道在成都注册公司需要经历哪些步骤吗?针对这个问题,如果有朋友不清楚,不妨仔细看看下面的介绍:
一、首先,需要进行工商核名:这里,我想提醒各位创业者,大家要记住,因为企业在核名时有很大的可能性与他人的公司相重,所以,作为创业者,它有必要提前多为自己的企业准备几个名字。这当然也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企业顺利通过核名后,将收到核名通知书。
2.接下来,申请人需要携带企业名称验证通知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注册地址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然后到工商局提交材料。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代理人帮忙办理注册手续,也要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要准备好委托代理书。
3.提交的材料顺利通过审核后,工商局会通知申请人领取执照。申请人领取企业执照后,还需到刻章店刻企业印章,到银行开立企业基本账户,到税务局进行税务核定。
温江区注册公司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领取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建账。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首月建完账后,次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
在温江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虽然温江区的经济发展在成都并不是最好的,但温江宽松的商业环境和宜居的气候仍然吸引着许多投资者每年在温江区注册公司。创业。因为许多企业家没有时间和精力。没有完成或不熟悉工商税务流程和信息,注册公司不会亲自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但会找到代理负责营业执照。以下是成都温江区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流程和步骤。
1.首先,公司名称验证:在公司名称验证中,需要使用专业的名称验证系统来审查企业家提供的公司名称。初步筛选后,确保符合名称验证要求并通过审核,然后登录当地工商部门的网站提交申请。通过后,您可以下载。打印《公司名称预审批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获得名称验证通知并不意味着公司注册成功。在审查阶段,申请的公司名称可能会被拒绝。一般来说,需要准备三个备用名称。
2.然后准备材料:注册地址、房产证、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身份证、租赁合同、公司章程、公司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会决议等材料。未取得房产证的商业地址,由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现场证明。
3.随后,到工商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这一步需要向工商部柜台提交注册所需的材料。虽然现在可以在线处理,但操作繁琐、复杂、效率低,问题处理周期长,许多投资者无法独立完成。现场提交效率高,现场处理问题,许可证发放速度快。经工商部门批准后,可收到《设立登记通知书》。
4.最后,领取许可证:领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副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人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到场领取,如果代理公司服务人员带身份证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在温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要多少钱?
许可项目 许可项目
设定依据 项目收费依据 具体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
1 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50元。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2 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
3 分公司设立
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4 分公司变更
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
序号 许可项目 许可项目
设定依据 项目收费依据 具体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
5 公司年度检验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年度检验费为50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6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按注册资金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金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登记费最低额为50元。
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50元。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7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变更登记费的缴纳数额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企业法人的变更登记,收取一百元。
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注册),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千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已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序号 许可项目 许可项目
设定依据 项目收费依据 具体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
8 企业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一、三款 变更登记费的缴纳数额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企业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一百元。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9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三款 变更登记费的缴纳数额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二十元。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10 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年度检验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年度检验每户收取五十元(试行)。本年度内已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年度检验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1-10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liuninggang.cn/article/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