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海国际社保代办点 成都中海国际社保代办点地址
- 公司注册
- 2023-03-02
- 46
成都社保代办靠谱吗
靠谱。成都社保代办是由正规的社保代缴公司进行操作的,这些代缴公司都有国家认证资质,而且可以通过成都社保局官方软件易社保进行查询办理记录。
成都市成华区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社保在哪里?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地址: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上班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84路、188路、220路、机场专线4号线公交车到 锦城大道天府大道口 站下步行180米左右。
2、乘坐公交102路、118路、226a路、501路、504路、806路公交车到 天府大道北段 下车步行320米。
3、乘坐公交184路、226b路公交车到 锦尚西一路 站下步行360米。
4、乘坐公交26路、115路、801路、815路公交车到 软件园 站下步行520米。
5、乘坐公交162路、236路、815a路公交车到 益州大道锦悦西路口 站下步行660米。
6、乘坐地铁1号线到 孵化园 站下步行50米。
邮编:610042
管辖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双流县、郫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你还可以到各区、市社保局办理业务
成都社保局简介
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社保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成都市人社保基金及资金的管理。
(三)负责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
(四)负责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五)拟订创业促进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制定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六)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
(七)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
(八)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九)完善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拟订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市技师学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务员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五)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监督用人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
(十七)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社保局:高新区社保局、锦江区社保局、青羊区社保局、金牛区社保局、武侯区社保局、成华区社保局、新都区社保局、温江区社保局、龙泉驿区社保局、青白江区社保局、都江堰社保局、彭州市社保局、邛崃社保局、崇州市社保局、金堂县社保局、双流县社保局、郫县社保局、大邑县社保局、蒲江县社保局、新津县社保局
成都社保补缴一年代办
可以。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5%,个人缴费比例2%;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单位承担;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
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分为0.6%、1.2%、2%三档基准费率,只由单位承担。
养老保险所缴8%划入个人账户,其余划入社会统筹;
各地略有不同,详情请拨打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上班时间有人工服务。
个人的话,就得全部自己负担了。
各地略有不同,详情请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工作时间有人工服务。
个体人员参保缴费办理指南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以及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银行按月代扣缴纳社保费协议,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保费。
一、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国务院[2005]38号文、成都市政府第133号令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未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从2007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确定,从2008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成都市政府第126号令实施前,按照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成府发[2000]184号文件的规定,个体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2)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9.5%,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9.5%。
本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可按缴费比例4%缴纳统筹医疗基金,实行住院医疗保险,只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成都市政府第126号令的规定,个体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四)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愿参保):
根据成办发[2005]121号、成办发[2005]122号、成办发[2005]123号、成办发[2000]37号文件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凡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成都市社保局或成都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或参加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可以参加本补充医疗保险。
二、办理参保流程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生育保险参保缴费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办理:须提供户口簿原件(证明本市户籍)、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初次参保者不提供)以及参保者本人的银行(工、农、建)活期结算存折,在二楼业务大厅1区1-2、7-14号窗口申领填写《个体参保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申请单》,经社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签订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
原本市国有破产、改制企业分流人员接续者,办理要求同上,另须提供企业破产、改制公证书、经市社保局(三楼业务大厅7区)审核的《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批表》,经社保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
2、补充医疗保险办理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办理:在成都市社保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在成都市区(市)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提供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二楼1区5、6号窗口办理。
3、社保卡制作、领取: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办理:制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代扣社保费协议书,填写《社会保险卡制作(挂失)申请单》;领卡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已经受理的《社会保险卡制作(挂失)申请单》,在二楼205室办理。
三、代办须知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生育保险参保缴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社保卡制作领取等业务时,需由本人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时,须出具委托书以及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参保资料,经社保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
重要提示:
1、个体参保缴费人员请于每月15日(12月份为10日)前,按银行代扣协议的约定,在您的银行代扣缴费存折上按月存足扣款资金(按银行规定存折需保留1元余额)。
2、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在补缴时,按照政策规定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和利息,滞纳金计算到办理补缴当日。滞纳金和利息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按照政策规定须从再次参保缴费的当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住院或生育的,统筹基金开始支付住院医疗待遇或生育待遇。
4、如需更改或终止协议,请于每月15日(12月份为10日)前,凭银行代扣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成都市社保局个体参保人员咨询服务电话:
个体参保缴费:87706659、87706673、87706681、87706682、87706685
社会保险补贴:87706683补充参保缴费:87706658
制卡、取卡:87706651
网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从中海国际到金牛区社保局公交怎么坐?
从何家三队公交站坐17路到银河北街北站下,下车后步行到金牛区社保局
成都社保卡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一、办理流程:
1、领取《成都市社会保障卡申办登记表》;
2、核对、完整填写登记表;
3、接到领取通知后,在受理申办的社会保障卡服务晚点领取新社保卡;
4、持卡人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或其他指定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应用功能;按照选择的合作银行相关规定激活金融账户,金融账户激活后,该账户将成为享受各社会保险待遇的唯一账户。
二、所需资料:成都市个人办理社保需要本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成都市个人办理社保的前置条件:
1、初次参保人员:女性年龄不满50周岁,男性年龄不满60周岁。
2、续保人员:在本市已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且目前中断缴费。
三、办理地址: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02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liuninggang.cn/article/26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