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商铺新增代办(成都商铺开通燃气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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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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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如何申请燃气,手续如何办理?
方法如下:
以合肥市为例,根据《合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燃气企业提出开户申请。燃气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自接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办理开户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燃气企业同意,不得接通管道使用燃气。
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使用地址、燃气用途以及需要停止供气的,应当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应当自接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办理。
燃气器具必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本市燃气使用要求的产品,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使用。燃气器具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地设立维修点,或委托安装维修单位维修其销售的燃气器具。
扩展资料:
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用户对燃气计量表具准确度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经检定合格的,由异议方承担检定费。
经检定不合格的,由对方承担检定费,当月气费按前6个月平均用气量计算, 不合格的燃气计量表具应当及时检修或者更换,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当在每月月底前交纳上月气费,逾期不交纳的,对生产经营性用户按每日1%计收滞纳金,对生活用户按每日3‰计收滞纳金。逾期不交费达3个月以上的,燃气企业可对其暂停供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肥市燃气管理条例
成都家庭用房天然气增容如何办理
GH燃气为您解答
您好,此类情况,本公司同样遇见过,据您描述,可以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天然气公司进行申请,其单位会根据当时对您所在区域的天然气管道的设计进行审核,即设计的您所在区域天然气压力,流量都有余量,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情况下会批准您的申请并可能收取您一定的费用(因壁挂炉的用气量会比一般的燃气热水器大,所以会收取比如增容费,换表费,安装费等等费用)后进行施工。
2、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如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即不符合当地对壁挂炉的使用要求或不符合您所在区域的天然气用气设计要求的,您将无法通过正常手续进行增容或者改造了。
3、不管您是否通过批准,都在此提醒您,切记!!勿私自改造燃气设施,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在非专业的处理中容易造成事故,为了您生命财产安全,请勿私改!!!
GH燃气,奉献能源,共建家园!
成都天然气开通流程
水电煤气在我们身边是十分重要的,我们的生活中不可能与水电煤气相隔绝。成都天然气开通的流程有哪些步骤。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天然气开通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成都天然气开通开户流程
1、居民用户。
2、带身份证。
3、房产证到煤气公司营业服务网点办理。
同时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交纳管道煤气开户费,用户需装燃气热水器可同时开户,煤气公司将在开户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安装供气。
新房天然气开通流程
已完成室内装修并通过竣工验收的住户,可以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天然气开通手续。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带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热水器安装资质证书、工人上岗证及热水器发票(复印件1份),自装好燃气灶内的电池,再自备四节5号电池(用于燃气表启动);
2、抄写好气表表号并确定天然气进气方向;
3、到物业服务中心填写《居民客户档案登记表》并签署《供用气协议》;
4、缴纳天然气费。
成都集体民用客户用气申请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
二、《集体民用客户资料准备清单》(见附表)在建建筑、已建建筑
集体民用客户资料准备清单
(在建建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起实施)要求,建设单位有义务向设计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目的: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用气需求,便于燃气工程顺利实施,请客户按以下表格准备资料。
备注:
1.客户可在土建基础施工同时或提前办理天然气,便于预留燃气孔洞。
2.建筑主体已完工的可不提供水施图、电施图。
三、集体民用客户安装收费标准
依据成都市物价局“成价工[2002]1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天然气民用户安装包干费:
1、非高层住宅户包干费收取标准(不含灶具、热水器)
二环路以内每户收取3000元;
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每户收取3200元;
三环路以外外管未超出500米(含500米)每户收取3200元;外管超出500米的,超出部分按实决算另行收费。
2、高层住宅户包干费收取标准(不含灶具、热水器)
二环路以内每户收取3550元;
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每户收取3750元;
三环路以外外管未超出500米(含500米)每户收取3750元;外管超出500米的,超出部分按实决算另行收费。
注:天然气民用户安装包干费若有变动以最新物价局文件为准。
集体民用客户资料准备清单
(已建建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起实施)要求,建设单位有义务向设计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目的: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用气需求,便于燃气工程顺利实施,请客户按以下表格准备资料。
备注:
1.地形图可到五丁桥成都市规划局一楼大厅信息中心晒图。
(电话:83190527 网址:)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2-11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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