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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代办理退休(退休 代办)

成都退休办理流程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人事档案;

4、退休申请表;

5、《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6、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7、劳动合同。

三、退休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成都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限;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成都可以代办退休吗

可以。

根据有关的规定,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满六十岁,女性满五十岁,符合要求的人群,可以带上身份证,档案,社保卡,照片到当地缴费的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一般情况下,办理退休手续建议提前30天办理,如果是特殊工种人群需要提前退休,例如从事电工、制冷、爆破、井下、高空、高温作业等人群,由于需要办理的手续比较复杂,建议提前90天办理。

成都有代办退休的吗人去不了

没有。成都人去不了是不允许进行代办的,是没有代办退休的,是可以进行申请进行延期的,此城市是四川省省会、副省级城市,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成都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材料?2022年成都退休年龄办理流程

即将要到退休年龄了,如何办理退休呢?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本文我帮大家整理了关于成都办理退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

一、退休需不需要人事档案

第一类: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这一类从事人员人事资料完整,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档案核查,通过审查个人档案,核查内容为其退休年龄是否与身份证年龄一致,视同缴费年限是否记载完整和全面,履历和本人表述是否相符,职务职级是否属实等。特别是退休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待遇都要和本人的职务职级挂钩,所以档案是必须要提交的。

第二类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怎么理解就是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来辞职离职在企业工作,或是自谋职业的人员,在核查个人视同缴费年限时,有的还要核查是否属于开除公职或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如果出现开除公职或是判处有期徒刑等或是刑事处罚的,视同缴费年限不能计算,所以必须要提交个人档案的。

第三是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人员。由于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人员,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但是对于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是否经过社保部门的认定和备案,是否属于特殊工种工作岗位职工,因此很多地方不但要看社保部门认定的名单,还要查看个人的工资表,从多方面来考察是否符合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条件。

此外这三类从业者,其他人员的不涉及到年龄、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认定、公民身份认定的人员,企业职工就是以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退休年限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中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特殊工种年限认定,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等的人员,办理退休时不需要个人人事档案。

二、成都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1、职工本人向单位提出退休申请;

2、用人单位将职工原始档案等资料上报参保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退休。

三、成都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人事档案;

4、退休申请表;

5、《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6、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7、劳动合同。

成都如何办理退休?是否可以代办?

1到成都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这些必须本人去办理不能代办!

回答完毕!

成都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手续资料

一、成都退休的手续

1、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满法定退休年龄,须退休当月15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核定调取职工档案,由人社局核定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并开具证明。?

2、填写表格?领取退休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到本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缴费,到缴费申报窗口查询欠费情况,足额缴清欠费。?

4、退休申报,将退休审批表、人社局开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退休申报核定窗口。?

5、养老金领取?,本月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须到次月20日到养老金社会化管理处领取养老金存折(须附本人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二、成都退休所需准备的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人事档案;

4、退休申请表;

5、《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6、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7、劳动合同。

三、成都退休的流程

1、职工本人向单位提出退休申请;

2、用人单位将职工原始档案等资料上报参保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