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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汽修备案代办成都(成都二手车过户代办)

开汽修店到交通运输局怎么备案?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要到运管申请行政许可,也就是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前提还得满足条件,比如:场地、维修设备、人员配备、安全环保等。另外修理营运性车辆还得到运管申请维修合格证,其次运管还要查验维修技术人员证书。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一二类汽修厂,个体户可以申请备案吗

据原交通部的(GB/T16739.1-3-1997)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交通部于二00四年发布新的(GB/T16739.1-2-2004)部颁标准,对原标准作了一些调整。主要内容是一、二类企业的维修项目、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的界定趋于模糊,只是经营规模及设备外协上有不同要求。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地点: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维修经营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找不到办理地点的可以进当地人民政府官网“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交通局对应许可事项可查阅到窗口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二、受理依据:

1、《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道路运输条例》;

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

4、《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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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条件:

(一)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二)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6、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7、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申请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的租赁合同,厂区平面图,厂区门面、生产厂房、业务接待室的图片;

6、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允许外协设备的外协协议书原件和复印;

8、 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9、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10、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生产承诺书;

11、机动车维修经营安全事项告知书;

12、维修工时定额及价格备案表;

13、 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4、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5、 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何申请二类汽修厂资质

好不容易找到的,希望你能采纳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16739.3-1997)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一)清洁作业设备

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2、零件清洗设备

(二)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1、举升设备或地沟

2、机油加注器

3、齿轮油加注器

4、润滑脂加注器

5、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6、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7、悬架弹簧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三)检查、调整作业设备1、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⑵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⑶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⑷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⑸润滑油分析仪

⑹工业纤维内窥镜

⑺电器试验台

⑻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⑼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⑽声级计

⑾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⑿喷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⒀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空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⒁无损探伤设备

⒂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⒃车轮动平衡机

⒄转向轮定位仪

⒅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⒆制动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⒇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2、专用设备

①磨气门机

②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③充电机

④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⑤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⑥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⑦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四)通用设备

1、钻床

2、电焊设备

3、氧-乙炔焊设备

4、钎焊设备

5、液压或机械压力机

6、空气压缩机

7、砂轮机

8、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五)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1、量具

①外径千分尺

②游标卡尺

③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④百分表

⑤平尺

⑥平板

⑦前束尺

⑧厚薄规

⑨量杯

2、计量仪器(仪表)

①万用电表

②电解液比重计

③高频放电叉

④转速表

⑤轮胎气压表

⑥气缸压力表

⑦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⑧温度计

3、主要手工具

①千斤顶

②扭力板手

③各种板手

④手电钻

⑤各种拉压器

⑥各种手动铰刀

二、设施条件

(一)生产厂房和停薪的设备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

2、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护、小修作业和停车

(二)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

企业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

1、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维护和小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主要设备应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三、人员条件

(一)技术管理人员

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二) 技术工人

1、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15人

2、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过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3、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等

级:

①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不低于中级

②其他工种不低于初级

(三)质量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1、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应至少有2名质量检验员

2、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试车员可由质量检验员兼任

(四)财务人员

应至少有两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一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

四、质量管理条件

1、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必须具备所维护小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3、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4、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五、安全生产条件

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六、环境保护条件

1、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2、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和设施,使之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七、流动资金条件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

八、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

1、中外合资(合作)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除应具备合资(合作)维修企业特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2、特约维修中心(站)进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范围内的维护和小修作业时,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九、承担救援维修条件

企业承担车辆救援维修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

汽车二类维修资质办理需要什么?

办理二类汽车维修资质需要以下手续:1、递交书面申请: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申请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2、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3、验收: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4、申请:凭《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5、登记: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