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办社保补贴(成都自费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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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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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补贴政策2022年怎么申请
1、线下申请。个人写的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到街道办社保服务窗口申请。
2、线上申请。通过当地人社局官方微信或APP线上申请。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请社保补贴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请社保补贴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请社保补贴,补贴申报材料由本人填写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指定开户银行本人储蓄卡或存折原件等;成都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请社保补贴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请社保补贴1
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流程
(一)申报补贴本人每月初提供上述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 (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上一个月的补贴申请;未建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直接向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直接申请。
(二)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和录入,校验不通过的不予受理补贴申请,并当面说明原因。符合条件的在社区公示 5 日,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灵活就业形式、地点、起止时间等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根据村(社区)提供的公示情况,以及调查抽查情况,3 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复核;乡镇(街道)直接受理的',由乡镇(街道)8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校验录入、公示和复核工作,并汇总上报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
(四)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 3 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审核, 并报同级人社、财政和审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补贴申报材料
纳入补贴范围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
(二)由本人填写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三)指定开户银行本人储蓄卡或存折原件;
(四)区(市)县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请社保补贴2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便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档次并缴费。
缴费流程
缴费渠道
01、“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社保缴费;
02、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
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
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
03、合作银行代收(可通过网上银行、银行APP、银行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缴费,以银行公布为准);
04、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缴费(可访问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使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APP);
05、签订银行代扣协议(税银协议)参加批扣;
06、办税服务厅提供兜底缴费服务。
缴费档次
特别提示
1、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因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2、 根据成社险〔2020〕7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0年1月起中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基本医疗保险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4、 根据成医保发〔2020〕26号文规定,2021年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费率由0、8%调整为0、6%。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下调的部分(0、2%)调增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率。
5、根据成医保发〔2020〕26号文规定,2021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不再另行缴费。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6、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请社保补贴3
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管理办法》明确,缴存方式无缴存时间、金额、笔数等限制。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线上渠道7×24小时均可缴款。
灵活就业人员只需点开天府市民云APP(后续还将开通成都公积金手机APP、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填写开户申请表,签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即可办理灵活缴存。港澳台居民需通过公积金窗口办理参与手续。
根据《管理办法》,灵活就业缴存人在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所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成都已满16周岁不满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灵活缴存人购房时可申请利率最低为3、25%的公积金低息贷款;购买住房、住房贷款还本付息、租赁住房可提取缴存资金;在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基础上,缴存人还可享受缴存补贴(目前为0、75%);同时,缴存人可按规定享受个税扣除。
成都 社保 补缴 代办
可以。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5%,个人缴费比例2%;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单位承担;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
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分为0.6%、1.2%、2%三档基准费率,只由单位承担。
养老保险所缴8%划入个人账户,其余划入社会统筹;
各地略有不同,详情请拨打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上班时间有人工服务。
个人的话,就得全部自己负担了。
各地略有不同,详情请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工作时间有人工服务。
个体人员参保缴费办理指南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以及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银行按月代扣缴纳社保费协议,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保费。
一、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国务院[2005]38号文、成都市政府第133号令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未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从2007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确定,从2008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成都市政府第126号令实施前,按照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成府发[2000]184号文件的规定,个体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2)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9.5%,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9.5%。
本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可按缴费比例4%缴纳统筹医疗基金,实行住院医疗保险,只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成都市政府第126号令的规定,个体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四)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愿参保):
根据成办发[2005]121号、成办发[2005]122号、成办发[2005]123号、成办发[2000]37号文件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凡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成都市社保局或成都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或参加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可以参加本补充医疗保险。
二、办理参保流程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生育保险参保缴费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办理:须提供户口簿原件(证明本市户籍)、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初次参保者不提供)以及参保者本人的银行(工、农、建)活期结算存折,在二楼业务大厅1区1-2、7-14号窗口申领填写《个体参保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申请单》,经社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签订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
原本市国有破产、改制企业分流人员接续者,办理要求同上,另须提供企业破产、改制公证书、经市社保局(三楼业务大厅7区)审核的《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批表》,经社保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
2、补充医疗保险办理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办理:在成都市社保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在成都市区(市)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提供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二楼1区5、6号窗口办理。
3、社保卡制作、领取: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办理:制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代扣社保费协议书,填写《社会保险卡制作(挂失)申请单》;领卡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已经受理的《社会保险卡制作(挂失)申请单》,在二楼205室办理。
三、代办须知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生育保险参保缴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社保卡制作领取等业务时,需由本人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时,须出具委托书以及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参保资料,经社保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
重要提示:
1、个体参保缴费人员请于每月15日(12月份为10日)前,按银行代扣协议的约定,在您的银行代扣缴费存折上按月存足扣款资金(按银行规定存折需保留1元余额)。
2、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在补缴时,按照政策规定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和利息,滞纳金计算到办理补缴当日。滞纳金和利息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按照政策规定须从再次参保缴费的当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住院或生育的,统筹基金开始支付住院医疗待遇或生育待遇。
4、如需更改或终止协议,请于每月15日(12月份为10日)前,凭银行代扣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成都市社保局个体参保人员咨询服务电话:
个体参保缴费:87706659、87706673、87706681、87706682、87706685
社会保险补贴:87706683补充参保缴费:87706658
制卡、取卡:87706651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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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26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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