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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公司的互联网营销(互联网保险营销策略)

什么是网络保险 也称网上保险或者网销保险

网络保险是指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权变更、续期缴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网络保险无论从概念、市场还是到经营范围,都有广阔的空间以待发展。

概念

网络保险,也称网上保险或者网销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网络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网络保险主要有两种大模式:一种是保险公司自建渠道,或成立网上保险商城,或设立电商子公司;另一种则是借助现有第三方的网上保险平台。

具体包括:保险公司自行开辟的保险网销通道、保险公司在第三方综合网上购物平台的保险店铺、独立的第三方网络保险平台、专门性的互联网保险公司。

优势

1、相比传统保险推销的方式,网络保险让客户能自主选择产品。客户可以在线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保费透明,保障权益也清晰明了,这种方式可让传统保险销售的退保率大大降低。

2、服务方面更便捷。网上在线产品咨询、电子保单发送到邮箱等等都可以通过轻点鼠标来完成。

3、理赔更轻松。互联网让投保更简单,信息流通更快,也让客户理赔不再像以前那样困难。

4、保险公司同样能从网络保险中获益多多。首先,通过网络可以推进传统保险业的加速发展,使险种的选择、保险计划的设计和销售等方面的费用减少,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据有关数据统计,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至71%的费用。

平台

中民保险网总部在深圳,国内领先的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网站,包含意外险、旅游险、健康险等多种保险产品在线销售的综合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

慧保网是由北京慧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建设与运营,经保监会备案获得互联网保险销售资格,成立于2003年7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总部设在北京。

慧择网是是全国首家保险产品对比系统并实现网上垂直交易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意外险、旅游保险、健康险、寿险等多类型险种的在线投保,并提供理赔协助等服务。

保网总部在深圳,国内较早、较有影响力的保险门户网站,网站大但比较杂。2010年7月29日,保网与泛华保险服务集团签约成立一家新的“泛华保网电子商务公司”。

新一站总部设在南京,注册资金10000万,具备保监会批准的网络保险销售资格。

优保总部在厦门,其母公司ehealth是

美国最大的健康险在线投保平台,主要险种为意外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其中意外保险产品又有签证险,旅游险,母婴险等。

e家保险网2006年1月推出,主要险种为旅游交通保险:国内旅行保险、境外旅行保险、航空意外保险、交通意外保险、出国签证保险、户外运动保险等,实现电子保单,支持支付宝、快钱付款,网上支付。

搜保网设在北京。成立于2006年5月,经营车险,主要经营范围:北京、深圳、广州、东莞、天津。模式为网站+呼叫中心。车险投保方式为在线选择、获得报价,信息审核制。

此外,还有一些保险网站如:生命天空保险中间站、成功保险网等主要通过网络给保险营销者和保险购买提供一个沟通和交易平台或采取招标的模式。

投保步骤

浏览网站,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填写投保意向书、确定后提交,通过网上银行或信用卡或者各种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保费,生成保险单后,保单正式生效。经核保后,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向客户确认,则合同订立;客户可以利用网上在线咨询工具进行售前售后咨询,对产品信息、合同签订、划交保费过程进行查询。

注意

1.网上投保比较适合对保险有一定认知的消费者。虽然网上保险的信息比较透明,但是信息量大且专业性较强,客户理解起来还是有一些障碍。

2. 投保前要注意查看各项告知[4]p ,在明确了解了保险产品的情况下再投保,避免投保信息和保险公司的规则冲突。

3.

在网上填写信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区分投保人信息、被保险人信息,同时要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这样才能查收到保单,同时发生险情也能及时得到保险赔付。

4.

拿到保单或保单号后需及时验真,通常可以在保险公司网站,或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查询和验真投保情况。如果没有在约定时间内收到保单,要及时向客服人员反馈,避免因为系统或邮箱原因造成的保单缺失。

发展前景

保险“触网”非一时之兴,早在数年前,网销便成为保险公司的新兴渠道之一。一些保险公司对内设立互联网事业部或电子商务部,对外打造O2O平台或与第三方合作成立电子商务平台。

数据显示,过去三年,来自网络渠道的保费保持了100%以上的增速,不过在总保费中的占比仍不到1%。有专家预计,10年后来自电子商务的个人财险业务份额将占50%。

国内现已有近40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网络保险业务,占比超过60%。到2020年,中国保险业电子自助渠道市场份额占比将达20%左右,未来10年国内保险网销至少有千亿元的市场潜力待挖掘。

威胁

前景令人兴奋,但从现有的业态来看,保险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路径还主要停留在渠道上。很多从业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的运营模式尚未完全理顺,还没有找到较成熟的运作模式,与既有渠道亦存在相互竞争的关系,在产品设计、客服和理赔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地顺应互联网消费群体的特性。

在互联网人士看来,如果能从一种社会现象挖掘出其背后的数据结构,运用想象力和逻辑思维,将数据结构整合成一个新的商业模式,便可以创造出新的商业机会。

监管

2013年8月,保监会发布实施《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专业网络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提出了一些特别要求。监管措施将视试点进程逐步完善。

一是消费者保护。电子保单应实现条款通俗解释和网络动态演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服务标准不低于其他业务渠道;具有必要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二是信息安全。具有通过网络实现业务全流程的核心业务系统;如采取租用公共云的技术模式,应确保其数据存储于逻辑上完全独立的存储设备;核心业务系统应达到保监会所要求的最低灾难恢复能力等级一类以上。

三是公平竞争。具有完善的外包业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外包业务的风险源;合理使用股东单位的公共平台资源,不得采取排他性协议等妨碍保险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2014年2月,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强调,2014年将密切关注大数据和互联网金融对保险业的影响,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保险业转型升级。而在会前一天,中国保监会专门印发了《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为保监会下属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划定分工。

按照方案要求,保监会将市场主体准入的条件和标准、经营行为的规范、网络客户合法利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明确的分类,并将具体任务明确下放到保监会下属各机构。如根据保险机构网络保险经营情况、相关案件和举报投诉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由消保局、产险部、寿险部、中介部、统信部、稽查局分工负责。

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有哪些内容

一、互联网保险创新的现状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年初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针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分类,人身险公司有44家,财产险公司有16家,总体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包括中国人保财险、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保险、天安财险等在内的多家险企已率先在线上跑马圈地,中国保险公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来。

首先在监管层面,上个月,酝酿已久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终于由中国保监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基础监管规范的形成。《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其次在保险主体方面,早在2013年,中国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并号称是指尖上的保险;去年,以“理赔简单,就在天安”为口号的天安财险“车易赔”APP在全国上线;随后,“中国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线”等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可见,拼服务、拼体验已经成为各家保险主体竞争的主要方向。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立足保险本身的同时,从渠道上也不断向外围延伸,分别与P2P平台、信用保证机构等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三个方面对2014年60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产、寿险公司进行评价后的前15名榜单:

二、互联网保险创新背后的风险

应该说基于提升客户体验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方向是对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问题。从目前已经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异位、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风险评估和控制不到位等。

(一)保险产品创新异位

自2013年底由“三马”投资的众安在线成立以来,带动了中国各大保险主体在保险产品上的创新热潮。盗刷险、高温险、退货险、喝麻险、世界杯足球流氓险等创新险种不断涌现,寿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等所谓的基于微信平台的“扔捞”产品,名字一个比一个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险种初具规模,但更多的是为创新而创新。如世界杯足球流氓险从头到尾就没卖出几份,导致本来就比较便宜的3元/份,到后期直接降价到1分钱/份,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噱头。更有甚者,开发出雾霾险、赏月险、摇号险等,严重脱离保险的本质。

(二)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

据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绑销售互联网产品的投诉占据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险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后台运营管理却仍是传统思维,前端和后台不配套,买时容易退时难,从而导致消费者投诉。

(三)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

目前,各家保险主体在理赔服务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简易赔付,即保险公司对于一定金额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险事故实行简易赔付,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视频,将事故现场信息传输到保险公司后台,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立刻赔付,全程一般在5分钟左右时间完成。应该说这种做法极大地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客观地讲,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当下国内的基本现状,国民的平均道德水准有待提高,修理厂、4S店有组织地批量造假,保险欺诈层出不穷,这些无疑都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无限扩大。

(四)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

保险从本质上是风险转移的安排,应该有可量化的数据支撑,目前,很多产品的创新,缺少基本的费率厘定、成本测算等程序。同时,保险讲究的是大数法则,如果一款产品不能具备一定规模,赔付水平就会极不稳定,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三、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

(一)保险产品创新:回归本质

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因此,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是创新的产品具有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降低保险标的风险。这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险范围的根本原因,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反观现在的保险产品创新,雾霾险也好,赏月险也罢,甚至是高温险,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这一基本原则。

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保险本身,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规模产品的同质性非常严重,基本相同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费率,基本相同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创新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客户的“需求”,而是客户的“眼球”。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个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个险种叫“酒驾险”,从始至终没卖出一份保单,但公司从上到下都非常开心,因为这个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同业公司以及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与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下,从集体到个体,在物质和经济的指挥下,每一个社会组织和细胞都在极力获取尽量多的资源,而忽视了资源本身的效用和价值。正像有一句话所说,走着,走着,忘记了出发的目的。

(二)保险风险管理:大数据为器

1.大数据在费率厘定中的应用。保单的费率设定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源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设定的费率对应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风险越小,费率越低,尽量做到公平。确定费率较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出“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其实生命表就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之一年龄的一个分类。再如,在车险定价中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驾驶员的年龄、驾龄、性别、汽车的新旧程度等都可能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而这些因素或变量就是可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处理来确定。

2.大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风险评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风险特征的描述还是数据资源的获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据财产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车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获取三个层级数据来支撑风险评估,第一层级是核心层,包括公司和行业数据,第二层级是紧密层,包括车型、汽车零整比、二手车等数据;第三层级是外围移动层,包括利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数据等。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来讲,更多、更广的数据获取,可以更精确地识别个体对象的潜在风险,建立更加有效的数据模型,不断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准程度,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风险以及风险准备金。

3.大数据在反理赔欺诈中的应用。在确保数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多样化的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保单及理赔历史记录、行业数据、征信记录、公共社交网络数据、犯罪记录等),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来识别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链条,应该是未来反理赔欺诈的主要方向。而对于整个中国保险行业来讲,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业级的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是反理赔欺诈的关键。目前,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实现理赔信息数据共享,在这些地区反理赔欺诈行为的成效明显提高。

4.大数据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中应用之核心—数据整合。目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有行业平台的同业数据、前端客户APP导入(或现场出单)数据,中端中介、渠道、理赔、呼叫数据,后端财务收付数据,另外,还有定价系统的汽车零配件数据、人事系统的人员数据、稽核审计风控系统的风控数据等,种类繁多和庞杂,因此,急需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并将不同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再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数据挖掘。

(三)保险风险控制:新技术应用

未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将成为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在承保环节,基于大数据基础的数据分析技术将在第一时间立体呈现保险标的各项数据和特征,为承保决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从源头控制风险。在理赔环节,新技术、新设备同样将被广泛应用。在车辆保险领域,通过装载在车上的无线电子设备,运用通讯网络,实现对车辆、道路以及行车驾驶员进行静、动态信息提取和行为记录,从而监督行车驾驶员人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并进行出险前预防、出险中响应和出险后处理,从而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理赔成本。在人寿保险领域,利用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的可穿戴设备,来获取和细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人体健康和生死概率,并适时向客户提供饮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议,从而降低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家庭财产险领域,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对住宅进行远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缓解风险,当家中发生煤气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动关掉阀门,从而减轻损失等。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例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互联网保险创新都将在路上,基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也必将亦步亦趋,紧紧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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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行业分析

历经了逐渐起步和初步发展,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已具备相当规模,革命化的技术发展和大众化的网络普及为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目前我国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公司已有200余家,市场规模已超过2900亿元。未来,在金融科技等加持下,我国互联网保险仍然具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中国经营互联网保险公司共有235家

互联网保险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相关业务。2012-2020年,我国保险公司以及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20年保公司一共有235家,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有134家,其中参与互联网人身险公司为61家,参与互联网财产险的公司为73家。

2020年中国互联网保险保费超2900亿元

2012-2015年,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增速均在160%以上。蓬勃发展的驱动因素之一是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理财型保险的收益率优势抢占保险市场,随着监管引导保险回归保障本源,整体规模出现边际收缩回落。

2016年,我国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规模增速开始下降,2016年增速为2.9%,2017年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规模为1875.27亿元,同比下降18.4%。2018年互联网保险业务在规范发展下,保费收入开始出现回升。2020年我国互联网的保费收入规模总共为2908.8亿元,同比上升7.9%。

2020年,受疫情以及车险综改、意外险改革、信用保证保险新规等监管因素综合影响,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797.95亿元,同比下降4.85%,低于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9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承保保单数量279.51亿件,同比下降0.92%。

2020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累计实现规模保费2110.8亿元,同比增长13.6%。从规模保费增速情况看,40家人身险公司规模保费实现不同程度正增长,其中民生保险和信泰人寿增幅最大。

互联网人身险占据主流市场

从市场结构来看,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占据主要市场。人身险保费收入在2012-2016年间占比逐年上升,最高达78%,随后比例呈现波动变化,2020年占比为73%。互联网财产险自2016年开始一直处于低位,2020年占比仅为27%。

互联网保险渗透较低,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012-2015年,中国互联网保险经历了爆发式增长,保费收入增长近20倍。但在互联网保险渗透程度方面,最顶峰的时候也仅为2015年的9.2%。从2016年开始,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增长陷入停滞并开始减少,渗透率连年下滑,到2018年,渗透率仅为5%,其主要原因是受保险业政策影响,给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带来了短期阵痛。

从长远发展来看,政策调整后的互联网保险行业能够更加健康的发展,2019-2020年,互联网保险渗透率有所回升,2020年为6.4%。从渗透率可发现我国互联网保险市场渗透率还不足10%,未来仍然有巨大的发掘空间。

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预计持续增长

随着《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的发布,未来保险科技的应用将给保险业的风险管理、精准定价带来持续优化,在科技赋能的基础上,互联网保险公司、传统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等各类主体也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大保险科技的运用力度。各类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科技的运用不断深化,在客户画像、精准营销、客户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于产品设计、精准定价以及风险管理等全流程,运用保险科技赋能保险全价值链。

保险业在服务国家战略、助力经济发展的同时,依托国内国际一体化发展,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是金融保险行业的应有之义。“新发展格局”为我国金融保险行业提供了更开放多元的发展环境,也有助于金融保险企业多元化“保险+”布局,助力金融保险科技再发展。

随着我国国民对保险保障、理财意识的提升、中国的互联网高普及,以及在政策引导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下,前瞻预测,到2026年,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将达到4700亿元。

——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互联网营销 保险经纪

买保险,我们通常会在线下,和保险经纪人了解清楚后,认清读清楚条款户,才付钱购买。而互联网保险跟着时代潮流出现了,那么购买互联网保险有何优势?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

互联网保险让客户能自主选择产品。相比传统保险推销的方式,客户可以在线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保费透明,保障权益也清晰明了,这种方式可让传统保险销售的退保率大大降低。

服务方面更便捷。要说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网上在线产品咨询、电子保单发送到邮箱等等都可以通过轻点鼠标来完成就是优势,但这也可以说是劣势,毕竟什么都在网上进行,你也不敢保证咨询的答复一定正确。

理赔更轻松。互联网让投保更简单,信息流通更快,也让客户理赔不再像以前那样困难。对于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的这一点,只有确保你购买的互联网保险是真的,前面的都没有问题才能达成。

保险公司同样能从互联网保险中获益多多。首先通过网络可以推进传统保险业的加速发展,使险种的选择、保险计划的设计和销售等方面的费用减少,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据有关数据统计,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至71%的费用。

这就是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的介绍,但是前面也说到了,有优势也会有劣势,所以知道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后,还需要学会辨别互联网保险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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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产险业务都有哪些销售渠道?如何开发这些渠道

作为保险业的新兴渠道,电商渠道近几年发展迅猛。以财险业务为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4年前11个月数据显示:在62家会员公司中,有33家公司开展互联网销售业务,有28家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其中,电话销售财险业务795.33亿元,占比11.74%;互联网销售财险业务440.7亿元,占比6.51%,两项合计占到财险业务的18.25%。那么,在2015年,保险电商渠道又面临着哪些机遇和挑战?

监管篇

已落地或要落地的“靴子”

俗话说:“亚马逊蝴蝶翅膀的振动到得克萨斯州就变成了龙卷风。”保险行业作为一个政策性极强的行业,监管机构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在保险市场引起剧烈动荡。近两年,监管机构先后就保险电商渠道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意见、办法,这些意见、办法有的已正式实施但细则还未出台,有的正处于征求意见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这些意见、办法无疑将深刻地影响着保险电商2015年的发展。

2014年8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第一次将保险业的发展提到了国家层面,被誉为保险业的“新国十条”。“新国十条”中明确提出“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可以说是为未来保险互联网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具体如何支持?有无细则出台?保险公司在致力互联网渠道发展的同时,内心不无期盼、希望“新国十条”这支“靴子”落地的声音更响些、动作更实些。

如果说“新国十条”是保险电商在2015年面临的第一只“靴子”,那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则将是落地的第二只“靴子”。2014年12月10日,保监会公布了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险企严守属地销售的限制将被放开,此外,险企通过社交软件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也会被纳入监管,这有利于保险业借助更加丰富的互联网工具进行创新。但令众多保险机构忐忑不安的是,在征求意见稿中第29条规定“保险集团公司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参照第三方网络平台管理”,而“第三方网络平台只能提供纯粹的平台服务,不能参与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及客户服务等环节。”如果这一规定落地,势必对一些保险机构集团官网的业务经营权限产生直接约束,不利于实现保险机构系统内网销资源整合的战略部署。据悉,一些保险机构已经通过不同渠道向监管机构反馈意见,希望监管机构对第三方网络平台重新定义。

如果说《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落地将对保险互联网渠道布局产生影响,那么在2015年即将落地的《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冲击电网销渠道价格优势。2014年7月,保监会向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车险费改核心要点征求业内意见。以往保险公司推出电网销车险,因为抛开中介通常可让消费者享受额外的15%折扣。但是如果按照新的费率体系,每个渠道原则上都可以按照自主渠道在7折以上的范围内来进行费率浮动。该指导意见若落地,电网销渠道价格优势将不再独有,很有可能对电网销渠道产生冲击。

除上述三个意见、办法外,在2015年对保险电商渠道还将产生深刻影响的是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2013年,保监会先后出台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和《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市民只要登录专门的网站,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登记之后,即可屏蔽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并可同时设定禁拨期限。禁拨管理制度实施以来,一直持续发酵,先后有厦门、北京、上海、大连、浙江、广东、河北、江苏、云南、黑龙江、江西、湖南、天津等地设立禁拨平台。禁拨平台导致网销拨打范围进一步减少。其中,北京市禁拨平台一年登记禁播电话号码4万多,河北省禁拨号码登记平台一年登记禁拨号码61335个。

同业篇

互联网保险进入“新常态”

与电销渠道相比,互联网渠道发展的更晚、更快,前景也更广阔,可以说是观察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窗口”。

经过2013年互联网保险元年的探索和2014年的调整,目前互联网保险正步入一种“新常态”。

首先,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保险产品开始崭露头角并将成为今后主流。长期以来,保险网销一直以理财产品和短期意外险为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不过是将传统保险产品搬到线上而已。但是2014年,一批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开始涌现,代表产品有退货运费险、众乐宝、快递延误险、货到付款拒签险、个人账户资金安全险等。

这些保险产品具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定制开发基于互联网场景下碎片化的需求,保障范围小而明确,比如退运险针对网购退货环节的运费问题,众乐宝、参聚险等保证金保险针对电商消保环节的保证金问题;二是产品定价基于客户信用、经营数据、历史行为等多方面大数据;三是产品价格因保障范围小而很低,具有“小金额、大批量、高频次”的特点。尽管众安保险的退货运费险每单平均仅有0.7元左右,但是在“双十一”当天保单量突破1.5亿,保费突破1亿元,呈现出蓬勃的生命力。可以预计,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保险产品将成为未来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主角。

其次,注重融合、强化传播将成为互联网保险今后营销的基本特点。前些年互联网保险营销媒介缺乏、手段单一,近年随着微博、微信、社区、论坛等社交媒体的兴起,传播媒介日益丰富,并且在手段上除传统的礼物赠送外,积分、服务、保险等也成为保险公司促销的“利器”,并且经常融合使用。平安官网2014年12月推出的“买车险、抽红包”活动,就将赠险(可立减保费)、赠礼(可到平安车主商城兑换各类车主用品)、赠服务(可到平安车主商城兑换各类汽车养护服务)、赠积分(平安万里通积分)融为一炉,任由客户选择。另外,由于当前是信息社会信息繁杂,各家保险公司在营销方案推广时更加注重传播,确保相关信息能及时、准确到达目标客户。

例如,阳光车险电网销在2014年“双十二”推出营销活动时,事前以《阳光车险互联网新玩法双十二车险省钱风潮》、《双十二战火四溢阳光车险四大法宝护身》等为题进行新闻预热,制造热点话题,覆盖上亿人次。事后以《阳光产险网电销强势崛起单日保费破两亿大关》、《阳光产险网电销“双十二”再现互联网速度》进行收官,牢牢掌控宣传的主战场,形成完善的闭环。

第三,场景化销售成为互联网保险销售的基本模式并将长期存在。与传统保险销售的拉客户、反复推销的模式完全不同,互联网保险消费基本上是场景化消费,将保险服务嵌入购买、支付、服务等环节,契合用户保险需求。比如退运险,是将保险服务嵌入到退货流程中;众乐宝、参聚险等保证金保险,是将产品整个流程完全嵌入消保流程中。因为场景化、嵌入式销售,使客户常常在购买流程中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而使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购买转化率得到提高。例如,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快的打车”合作推出的“一号专车”道路承运责任保险,就具有场景化销售的特点,保险业务能够根据场景服务的高速增长而随动增长。上线之初,该保险日单均量为2000-3000,一个月后接近5000,目前日均单量将近4万单。

第四,互联网保险销售载体从PC端向移动端转移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移动互联网既保留了固定互联网的诸多特点,又适应“碎片化”时代人们随时随地上网的需求,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并将成为未来“互联网白金十年的主角”。2014年7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网民已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达5.27亿,手机网民规模首次超越传统PC网民规模。百度百付宝数据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用户在移动端上网的比例提升83.4%,超过了PC端。

顺应这一趋势,互联网保险产品销售载体也应从PC端向移动端转移。2014年12月,中国人保专门联合滴滴打车开展了送红包游戏以庆祝移动端保费销售破8亿元,可以作为这一趋势的缩影。

技术篇

科技改变世界

2014年岁尾,一篇《比价神器透底:同车同险价差最高近千元》的新闻稿在保险圈及消费者中引起不小的反响。稿件报道中国首个微信车险比价神器——“最惠保”面世,该比价器对接了市场上提供网络车险的主流保险公司,车主在微信上输入用户信息和投保方案后,就可获得不同保险公司的直销报价。“最惠保”的出现,使本已火热的互联网保险又添“一桶油”,不少保险公司惊呼“真的是科技改变世界”。

除比价神器外,让各家财险公司还感到科技压力的还有车联网的兴起。车联网作为物联网的一个细分领域,是指由车辆位置、速度和路线等信息构成的巨大交互网络。通过GPS、RFID、传感器、摄像头图像处理等装置,车辆可以完成自身环境和状态信息的采集;通过互联网技术,所有的车辆可以将自身的各种信息传输汇聚到中央处理器;通过计算机技术,这些大量车辆的信息可以被分析和处理,从而计算出不同车辆的最佳路线、及时汇报路况和安排信号灯周期。随着车联网的兴起,车联网保险也应运而生,成为改变车险行业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

首先,车联网保险能提升车险定价的科学性、公平性,针对不同个体设计差异化的费率,比如驾驶行为和习惯较好的、行驶时间较短的用户保费更低。其次,车联网保险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理赔的风险管理,降低道德风险;另外,还可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对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增值服务。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曾表示,“车联网将从根本上改变车险行业,可能引发一场革命”。

目前,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多家公司积极试水车联网。其中,人保财险已完成了前期技术选型,比如选择产品、保证设备稳定性等,第二阶段,通过北京地区200辆车辆安全完成了模型测试,正在全国五个城市开展15000辆车辆的中期实验,完善技术模型并验证商业模式,待后续大规模推广。

车联网之所以被保险公司高度看重,其根源还在于它能为保险公司提供客户关于驾车信息的大数据。大数据对保险业影响深刻,首先是有可能改变保险业商业模式。依托于大数据背后素材的挖掘,剖析出客户要什么,再实施以客户需要为主导的产品和服务策略,进而转化成为保险企业的商业模式和价值。其次,有助于提升保险企业发展战略。随着大数据的挖掘和使用,有助于保险公司真正实现由以保费保单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型升级和战略提升。另外,大数据对保险技术和经营层面也产生深刻影响,不仅体现在保险产品定价、市场营销等方面,它还有助于企业防范理赔环节的欺诈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构建风险管理模型,以及对财务性指标进行监控和预测。具体到保险电销,建立大数据下的精准营销已成为未来保险电销发展的共识。

但大数据从哪里来?如何整合、存储、清洗、应用?这成为各家保险公司探索的重点。

以获取客户数据为例,自2007年以来“平安直通”已直接采集近5亿的白名单客户数据,2014年的清洗翻打几乎呼遍了全国的手机客户,赠送出3亿份意外险,获客2.7亿。为加强后期海量数据的处理,2014年6月份,泰康人寿宣布正式启用云计算中心,标志着泰康的“金融云”概念正式落地到保险业务实践。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也在2015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晨会上阐述了其关于“健康云”、“资产云”的理念。

毋庸置疑,在2015年保险电商的发展历程中,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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