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办公积金提取资料(成都公积金提取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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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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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成都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提取人准备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资料,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2、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符合“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要求,无需提供离职证明,需要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和Ⅰ类公积金联名卡 ,前往办事窗口提取,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持银行Ⅰ类储蓄卡也是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提取成都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 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 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处 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 法院判决书 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三、 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 签订借款合同 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019年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一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3、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延伸阅读】
★购买商品房★
一、提取时间
1、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2、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二、提取额度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2、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一、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当自取得购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二、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2、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二手房提取★
一、提取时间
1、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2、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二、提取额度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2、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支付租房费用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提取金额
1、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商品住房的,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一年15000元)。职工房租支出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X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备案信息中承租人为1人以上的,平均计算房租支出。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3、职工承租多套住房的,一次只能为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职工或其配偶在房管部门存在多套租房备案信息的,一次只能就1套房屋提取租赁提取申请。
三、提取时间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办理2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对于公积金,相信很多都有听说过,因为我们经常讨论单位待遇的时候,会提到五险一金,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如果不使用的话,会越积攒越多,很多人就会想到把账户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对于公积金,相信很多都有听说过,因为我们经常讨论单位待遇的时候,会提到五险一金,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如果不使用的话,会越积攒越多,很多人就会想到把账户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 成都公积金 可以选择代取吗?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1、其实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进行 代取公积金 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 提取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 的可在较后一次的还贷时提取。
3、 商业贷款 的可以提取两次,分别为 购房 时可以提取一次,较后还贷时还可以提取一次。
4、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 户籍 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5、各地方对于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可能会有补充或者增减,具体以地方的实际规定为准。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你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且遇到代取公积金的问题。有些地区规定不允许他人代取公积金,但是有些地方却允许代取,一般代他人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授权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手续较为复杂。
二、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人要根据规定准备相应的资料,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表》交给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单位的人力部门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材料及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清单。
3、本人只需要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核心指定的地址办理即可。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以及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问题,很多朋友认为住房公积金只有在还房贷的时候才能够用到,其实不是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由职工申请提取到个人的账户,只不过需要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要满足了条件,按照上述的提取流程,就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到个人账户了。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受托人是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职工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书原件;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1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应提供在公积金中心业务委托银行开设的I类银行储蓄账户、职工身份证明材料及规定的业务证明材料。
二、职工配偶申请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的
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三、职工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
(一)受托人是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职工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书原件;
(二)受托人非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三)受托人是单位经办人的,提供单位和经办人有效证明、职工身份证明。
四、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业务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提供购房款收据;未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商品房现售合同的,提供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买卖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及购房款票据。所购住房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或住房贷(借)款合同。
(二)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提供房屋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有课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住建部门网签合同;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或住房贷(借)款合同。
(三)购买政策性住房: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专用收据。
(四)征收安置房:房屋征收安置合同或协议、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专用收据。
五、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以下业务证明材料:
(一)建造自住住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或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经市住房维修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支付维修费用或购买建筑材料费用发票。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一)应提供住房贷(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
(二)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七、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申请提取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八、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每户分摊费用决议、电梯使用登记证、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九、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文书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职工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应提供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款规定的,应提供本人户籍证明。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为第―顺序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继承人为第―顺序继承人以外的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 、(二)款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购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外的,应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2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步骤/方法
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签订借款合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产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双人担保)。
办理住房抵押的要去办理房产抵押公证。届时,需要带好房产证(及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
借款人用房产抵押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届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委托建设银行房信部门按时把款打入您的个人账户。
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注意:
1、申请时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人及配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归还完毕;
2、借款人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需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达到相关要求;
4、借款人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借款人需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3
住房公积金转入成都公积金中心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地。成都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1、职工申请。
职工向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分中心、各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2、审核受理。
分中心、各管理部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3、信息传递。
分中心、各管理部受理职工申请后,负责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附表3),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传递至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外地公积金中心)。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外地公积金中心收到成都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当根据住建部要求,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外地公积金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1、核对职工身份信息;
2、依据当地规定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外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附表4),上传至平台,传递至成都公积金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成都公积金中心。
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成都公积金中心,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告知职工。
(三)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成都公积金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1、审核入账。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向外地公积金中心了解情况,外地公积金中心对职工疑义负责解答,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协商办理。
2、信息传递。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至外地公积金中心。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我们在准备买房之前一般都会看看相关的公积金政策来尽量缓解自己的住房压力。我们只要满足条件,准备好需要的条件就能提取公积金了。下面来看看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1
公积金提取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提取情形相应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
2、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
4、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
(二)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住房:
a、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
b、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
c、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3、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专用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建造自住住房: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6、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支付大修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8、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还贷明细(提前偿还需提供贷还款清偿凭证)。
9、租房提取:
a、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b、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c、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承租商品住房,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d、其它法律规定文件。
10、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11、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12、离、退休: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4、城镇低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5、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户籍注销证明。
1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权/受遗赠权公证书。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2
成都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时间越长贷的越多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成都首套房贷款购房政策
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近日正式下发了“《四川省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也是该秘书处今年下发的第一份通知。通知称,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协调指导下,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19位核心成员协商一致,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成都主城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统一降至25%,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降至20%。同时,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成都主城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5%降至35%,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在上述约定标准之上,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部分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秘书处的文件他们已收到,将严格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哪些资料3
成都公积金提取要几个工作日?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下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三十四条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原因。简单来说,就是成都公积金提取要3个工作日。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情形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情形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情形3:租房自住的;
情形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情形1:离休、退休的;
情形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情形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情形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情形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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