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废品收购站代办备案(成都开废品回收站手续)
- 公司注册
-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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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废品收购站营业执照的手续和条件
办理废品收购站营业执照的手续和条件有:
先准备好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有,个人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注册资本报告;要注册的公司名称;业务范围;注册地址,生产许可证。
废旧收购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所以需要申请一个特殊的经营许可证,要请当地公安机关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投资金额取决于设置和他们的能力决定的规模,需要申请牌照的金额按照最低入学要求业务部门在处理资金后,缺乏资金完成后的手柄时,可以操作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拓展资料:
注意:从事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机电设备,废金属回收废旧物资经营,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除了其审计营业执照等证件信息,也必须检查是否发出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运营商,这种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废品收购站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废品回收站指主要从事废品回收的回收中心,是依照国家法律依法成立的物资再利用回收公司,过去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一并审查其是否符合开办的相关条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后,才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2002年8月,国务院在取消行政审批手续中共取消了789项不需事先审批的特种行业,其中包括对废品收购站的审批。公安部门的职责也由原来的事先管理变成了现在的事后监督。也就是说,现在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成都金堂要开个废品收购站要些什么手续?
过去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一并审查其是否符合开办的相关条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后,才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对开办在小区内、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大型工厂500米以内的废品收购站不予审批;而开办人员的条件均限制在本地居民范围内,原则上是不允许外来人员开办的。2002年8月,国务院在取消行政审批手续中共取消了789项不需事先审批的特种行业,其中包括对废品收购站的审批。公安部门的职责也由原来的事先管理变成了现在的事后监督。也就是说,现在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先到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然后公安机关才能介入到事后监督中。
废品回收站手续如何办理
需要手续如下: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开废品回收站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手续如下: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开废品回收站都需要些什么手续?
需要手续如下: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2-01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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